如何簽訂承攬合同呢?買賣合同審查內容都有哪些您想要知道嗎?
2023-03-28 16:22:2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簽訂承攬合同應注意什么
承攬合同中,根據承攬工作性質或者交易習慣,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并且應當約定提供材料的時間、數量和質量。定作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符合約定數量和質量的材料。該材料主要指承攬立作所必須的原材料,如制作家具的木材,制作衣服的面料等。承攬工作的對象(亦稱為工作基底),如修理電視合同中的電視,印刷合同中的原稿等,也屬于材料范圍。
當定作人按約定提供原材料后,承攬人應當立即檢驗原材料。檢驗的內容主要包括原材料的數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原材料的質量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如果經承攬人檢驗,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約定,承攬人應當確認并通告定作人。如果經檢驗,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足的,承攬人應當通知定作人補齊;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承攬人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以達到合同要求。因承攬人原因,未及時通知定作人原材料不符合約定的,影響完成工作時間的,承攬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攬人發(fā)現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約定而未通知定作人的,視為原材料符合約定,因該原材料數量、質量原因造成承攬工作不符合約定的,由承攬人承擔違約責任,定作人有權要求承攬人修理、更換、減少報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當賠償損失。
定作人在接到原材料不符合約定的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措施,補齊或者更換原材料使其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因定作人遲延補齊、更換的,工期順延;定作人未采取措施補齊、更換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承攬人損失的,由定作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經承攬人檢驗,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約定的,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該原材料,因承攬人保管不善,造成原材料損失的,由承攬人承擔賠償責任。
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約定的,承攬人在工作中應當以該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換原材料,因此造成工作成果不符合約定質量的,定作人有權要求承攬人修理、更換、減少報酬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承擔賠償責任。承攬人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應當符合合同中約定或者合理的損耗量,由于承攬人的原因造成材料浪費的,承攬人應當與賠償,造成材料短缺的,由承攬人負責補齊。如果完成承攬工作后,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剩余的,承攬人應當返還給定作人。
由定作人提供工作基底的,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在修理合同中,承攬人應當按照約定修理物品損壞的部分,并保持其他部分的完整性,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部分的零部件。如定作人將損壞的進口照相機交承攬人修理,承攬人經檢查后,發(fā)現是一個齒輪磨損的,承攬人應當更換該磨損的齒輪而不得以次充好,更換其余的齒輪。承攬人更換應修理以外的零部件,承攬人應當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二、買賣合同審查內容有哪些
1、注意審查對合同項下標的的描述,應當有品名、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或總價)。
2、交貨條款:交貨時間、地點。
3、付款方式:應注意審查付款條件。
4、驗收:應注意驗收與付款的銜接問題。
5、運輸條款:應注意審查運輸費用的承擔、運輸和交貨條款的銜接。
6、包裝:注意審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裝要求。
7、檢驗條款:第4項所列明的驗收條款是基于通信類產品、設備往往需要在安裝、調試后經過試運行方可確定產品或設備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類產品和設備的買賣合同中與付款相掛鉤的往往有初驗、終驗等條款。而此處檢驗條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條、158條規(guī)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貨時的檢驗,對此應掌握《合同法》第157條、158條的規(guī)定。
8、安裝、調試、初驗、試運行和終驗條款。應注意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銜接幾各環(huán)節(jié)的處理和對下一環(huán)節(jié)的影響。
9、培訓條款:注意培訓費用、培訓內容的約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點和保修期內故障的處理。
11、索賠和違約責任:有關違約責任及賠償并不一定僅出現在索賠和違約責任這一專章條款中,可能散見在各個條款中,因此在審查違約責任時應注意前述各條款的內容中是否存在出現違約的情形,如果在相關各方義務的條款(如保密條款)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則應在違約責任專章中有所約定。對于違約責任部分,可以列一個帽子條款,將各種違約情形籠統的約定在一個條款中,如: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的承諾、保證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注意審查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
13、不可抗力條款。應注意對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規(guī)定的一致。
對于買賣合同,應當掌握合同法關于分期付款買賣、適用買賣、憑樣品買賣的特殊規(guī)定,尤其是對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規(guī)定,這與違約責任有密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