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二手兇宅中介承不承擔責任呢?賣房者隱瞞兇宅是否屬于房屋有瑕疵呢?
2023-03-24 16:42:34 來源:法制法律網(wǎng)
一、什么是兇宅?
所謂的“兇宅”,一般指的是曾經(jīng)發(fā)生過兇殺,自殺或其他恐怖或意外事件而造成人員重大傷亡的住宅。在中國人的傳統(tǒng)看來,這一類住宅戾氣太重,不適合居住,或者住在里面很可能會繼續(xù)發(fā)生意外。從心理上說,一旦發(fā)生過此類惡性事件后,人們再住在這樣的房子里便會感覺到不吉利甚至恐懼。故此,從習慣上和心理上,人們都普遍認為兇宅不利居住。
二、購買了二手兇宅是否可以退房?
在司法實踐中,就曾出現(xiàn)過這樣的案例。那么,購買二手兇宅是否可以退房呢?根據(jù)案例和法理,可以分析如下:
1、從賣房者的角度來看,賣房者因為其房屋成了兇宅,想將其轉手,以便獲取資金或者重新購置住宅。但是又擔心無法脫手或價格受損。很多人都會選擇對中介或者購房者隱瞞實情。眾所周知,退房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或者有約定,其中法定理由包括欺詐或房屋有瑕疵等。而賣房者隱瞞兇宅是否屬于房屋有瑕疵呢?有人認為,住宅存在瑕疵法律意義應該主要指物質(zhì)層面上的質(zhì)量問題,而人們對于兇宅的恐懼感只存在于精神層面,所以不屬于房屋瑕疵。但這種觀點并沒有得到司法判決的支持。法院認為,賣房者應該尊重習俗,這是一種無害習俗,基于人們的心理,是本能和權利。因此,如果賣房者故意隱瞞兇宅的情況,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當然,結果可能是判決退房或者是判決經(jīng)濟補償,看實際情況而定。
2、從買房人的角度分析,在購買二手房時,除了要查看住宅本身的情況外,也最好向左鄰右舍打探一下房屋中是否發(fā)生過不幸事件。同時,為了妥善起見,也可以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信息披露條款,比如:賣房人保證出售房屋中未曾發(fā)生過重傷、非正常死亡、嚴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導致買房人心理不安的嚴重情況。如果買房人發(fā)現(xiàn)房屋中曾經(jīng)發(fā)生過上述情況而賣房人未曾予以書面披露,買房人可以約定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減價金等條款。這樣的約定可以督促賣房人認真考慮隱瞞不幸事件的風險,也可以讓買房人在發(fā)生糾紛時處于有利的地地位。
三、購買了二手兇宅中介需要承擔責任嗎?
由于目前的二手房買賣大多是有中介的,因此如果購房人購買了兇宅而要求退房或賠償時,中介是否也會承擔連帶責任呢?
事實上,同上述分析的一樣,如果中介公司在了解到其居間的房子是兇宅時,或者有相關信息指向這個事實時,中介公司有責任有義務將其如實告知買房人,讓買房人選擇是否購買。但是在現(xiàn)實中,很難證明中介公司是否了解,中介公司也往往會拒絕承認這個事實。故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中介公司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當然,為了避免上述情況,購房者應該在購房前與中介公司的協(xié)議中,或者在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就此問題作出約定,比如中介公司有披露房屋信息的義務,或者若發(fā)現(xiàn)該房屋為兇宅則無條件退房等。而按照誰提出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規(guī)則,購房人還必須就中介機構在之前是知道兇宅的信息進行舉證。
通過上述分析,對于購買了二手房兇宅中介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這個問題,主要取決于中介是否明知,或者合同中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