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可以不同意嗎?-重點聚焦
2023-01-31 12:25:50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糾紛可以不同意嗎?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糾紛可以不同意嗎?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拆遷糾紛可以不同意嗎?
是可以的。但不同意拆遷會遇到很多麻煩,建議最好在保障個人權益下同意拆遷。在我國針對拆遷的行為需要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給予的補償。關于拆遷補償的方式,拆遷當事人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相關資料圖)
二、拆遷補償款糾紛怎么處理?
拆遷款糾紛的處理,可以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拆遷糾紛屬于非常典型的民事糾紛的案件類型,當事人是可以選擇不同意拆遷或者是不同意雙方的協商結果的,如果協商不同意的情況下就只能通過提起訴訟申請的方式去解決糾紛了。提起訴訟申請是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來支撐自己的訴訟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