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時發生糾紛怎么辦? 焦點速看
2023-01-31 12:12:06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拆遷時發生糾紛怎么辦?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房屋拆遷時發生糾紛怎么辦?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房屋拆遷時發生糾紛怎么辦?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房屋拆遷時發生糾紛,可以采取的處理方式包括協商、起訴等。具體可以結合以下規定,確定處理拆遷糾紛的方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協議上誰簽字房子就歸誰嗎?
1、拆遷協議上誰簽字房子不一定就歸誰。
具體要看情況,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典》。
2、簽署的拆遷補償協議不一定有效。
(1)按現行的拆遷執行情況來看,拆遷協議上誰簽字房產證就是誰的名字。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2)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政府作出房屋拆遷決定之后,有可能會發生拆遷糾紛,此類糾紛可能屬于民事糾紛,也有可能屬于行政糾紛。不管屬于哪種類型的糾紛,都可以采取起訴的方式處理糾紛。但起訴畢竟是需要繳納訴訟費用的,且起訴后需要較長的時間才有可能會審結糾紛,故此不少糾紛當事人在起訴之前,可能會采取協商的方式來處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