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房屋拆遷能強制嗎? 全球快消息
2023-01-29 13:12:00 來源:互聯網
隨著社會越來越發達,大家都選擇在網絡上汲取相關知識內容,比如根據規定房屋拆遷能強制嗎?,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問題,小編也是翻閱整理了相應內容,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根據規定房屋拆遷能強制嗎?
1、房屋不一定可以強拆遷。
(相關資料圖)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2、被強拆了可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二、申請強制拆遷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會被受理嗎?
1、申請強制拆遷的強制執行申請書不一定會被受理。
人民法院認為強制執行的申請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請機關;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應當限期補正,并在最終補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內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無正當理由不補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請機關對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2、申請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除提供強制執行申請書及附具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2)征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4)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5)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房屋征收部門若是想要強拆,首先需要提出申請,提出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等的相關材料。房屋的所有人,在遇到被拆遷的情形時,首先可以通過閱讀現行有限拆遷有關的法律規范,確定相關部門的拆遷行為是否合法,若是合法,那么被拆遷方通常需要在限度的期限內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