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交通事故的責任有哪些?
2023-01-29 16:21:54 來源:法律專家網
【案情】
許某于2005年2月10日,其在回家途中為抄近路,從開洛高速公路護欄破損處進入高速公路。當其行至高速公路出鄭方向二車道時,撞上詳某駕駛的奧-迪轎車。許某受撞擊飛出10余米,當場死亡。
【結論】
公安機關經現(xiàn)場勘察,得出結論:奧-迪車當時的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處于正常行駛狀態(tài)?;谏鲜銮闆r,公安機關認定許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問:機動車一方應否對許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我國于2007年12月29日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了修改,本案發(fā)生于2005年,應適用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修改前后針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間的侵權規(guī)則原則并無變化,對機動車駕駛人均采用無過錯歸責原則。此無過錯責任原則的規(guī)定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存在法律沖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31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造成自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駛的機動車一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和法律責任。《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中系采用過錯責任原則。兩部法律規(guī)定的不一致構成了一個法律的隱型漏洞。從漏洞補充方法上看,首先比較兩個法律的效力位階,采用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的方法解決?!兜缆方煌ò踩ā肥欠桑陡咚俟方煌ü芾磙k法》由公安部制定,屬于行政規(guī)章?!兜缆方煌ò踩ā返男ЯΩ哂凇陡咚俟方煌ü芾磙k法》的效力。本案應當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機動車駕駛人是否有過錯,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但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條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