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的賠償責任是什么?民法典有哪些規定?
2023-01-29 16:21:08 來源:法律專家網
緊急避險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1、緊急避險的民事責任
緊急避險雖然不具有刑事違法性,但也并非均為合法行為。因為它在原則上具有民事違法性,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它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避險者或受益者通常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理由所在。
2、避險過當的刑事責任
避險過當是指避險行為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行為。它要求在客觀上實施了超過必要限度的避險行為,造成了合法權益不應有的損害;在主觀上對避險過當行為有罪過。多數情況下,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少數情況下是間接故意或者過于自信的過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正當防衛】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時的責任承擔與補償辦法】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