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能不能起訴保險公司?受害人處理賠償流程有哪些?
2022-11-10 09:29:17 來源:稅法網
交通事故糾紛能起訴保險公司:
1、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2、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3、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受害人處理賠償流程:
(一)報案。
發生交通事故,立馬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二)查勘定損。
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
(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
(四)理算復核。
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所有賠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五)審批。
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六)賠付結案。
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最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