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法?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2022-10-09 13:39:14 來源:稅法網
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是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規。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最新專利法全文包括總則、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的申請、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專利權的保護、附則共八章七十六條。
不授予專利權: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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