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是不正當競爭嗎?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3-03-07 09:01:25 來源:法律專家網
一、侵犯商標權是不正當競爭嗎
商標侵權案既可以適用商標法也可以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因為侵犯商標權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有所區別。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時,一般是指偽造、冒用商標的情形,更多地適用行政處罰。適用商標法時侵權行為已經比較嚴重,一般通過訴訟解決,索賠額度也會較大。關于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惡意偽造、制造他人已注冊的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
2、沒有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冊商標的標識;
3、惡意偽造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
4、超過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權限惡意制造其注冊商標標識;
(二)沒有經過注冊商標的法定所有人的認可,擅自在相同產品亦或相似產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具體情況涵蓋以下四種: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未經當事人認可采取以上行為,不管是故意或者過失,都構成了對他人注冊商標的侵權
(三)惡意出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這類屬于明知故犯型,銷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卻知法犯法,也構成了商標侵權。
(四)對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實施的其他侵權行為
1、惡意為侵害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人提供倉庫儲存、物流運輸、藏匿等滋生行為的。此類侵權行為以故意實施為前提條件。
2、代銷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行為。對此種行為采用過錯責任的原則。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文字或者圖形作為商品名稱亦或商品裝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誤認的行為。
二、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模具侵犯商標權怎么處理
(一)全面搜集證據材料,包括國家行政機關的一些公文、登記書、公證,舉證侵權人對被侵權人造成損失、產生影響的相關證據等,因為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于行政執法。
(二)客觀分析案情選擇維權途徑,根據搜集的證據材料等事實依據,結合被侵權人的主觀傾向,選擇最符合實際情況的維權途徑。可以通過付出價值不大的行政程序,或者選擇效率更高的司法程序。
(三)制作投訴書或起訴書。
(四)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