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房屋征收起訴誰?
2023-02-03 14:25:1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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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房屋征收起訴誰?
【資料圖】
法律規定房屋征收起訴房屋征遷部門。房屋被強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告強拆方,也就是房屋征收部門,要求征收部門承擔法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強制拆遷條件有哪些
強制拆遷實際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過程中強行拆除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在征收期間內,沒有達成安置補償協議,也沒有在人民政府下達的《補償決定書》確定的搬遷期限內,沒有履行交出房屋的,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人民法院確定的期限內沒有騰出房屋的,人民政府根據法院的裁定,強制拆除房屋的行為。
強制搬遷一是要有人民政府申請,二是有補償決定,三是有沒有達成協議,四要有征收決定。這個時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強制執行。
在現實生活當中,房屋被拆遷按照《土地管理法》當中的規定,應當對疾病進行一定的補償,而且房屋的征遷活動必須是嚴格的按照法定的程序來完成,如果是屬于違法違章的拆遷,搜集相關證據之后是可以決定處理方式,一般是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