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2023-02-02 13:20:19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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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解決途徑包括提出行政裁決申請、協商、起訴等。
1、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3、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拆遷條例》規定,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對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之中包含哪些內容?
一份動遷安置房買賣合同,至少應包括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房屋基本狀況等: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必須確保協議主體對房屋具有真實合法完整的產權,以免因權屬不清,導致交易風險。
2、房屋基本狀況
明確房屋坐落位置,將其特定化。
3、房屋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不僅在協議中明確房款的數額、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而且須切實如約履行,以免違約風險。
4、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本條是核心條款,必要時可委托律師設計。
5、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本條是核心條款,可以與違約責任條款掛鉤。
6、違約責任
買受方可適當提高違約金,增加對方違約風險。
拆遷會損害到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政府需要給予相應的補償,具體的補償方式包括給予拆遷補償款,或者進行拆遷安置。若被拆遷方選擇的是后一種補償方式,可能會引發拆遷安置糾紛,此類糾紛發生之后,可以采取協商、起訴等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