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報道:拆遷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的?
2023-01-31 13:24:24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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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拆遷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的?
拆遷糾紛訴訟時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六個月。
1、若拆遷糾紛屬于行政糾紛,那么有效期就是六個月。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拆遷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則有三年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補償安置爭議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補償安置爭議的解決辦法為提出行政裁決請求,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起訴。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會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局裁決。
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對于居住房屋這種情況的拆遷補償安置爭議應當裁決以房屋調換。非居住的拆遷補償安置爭議,可以裁決以房屋調換,也可以裁決以貨幣補償。
2、如果對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拆遷人依照規定已對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提供安置房屋或者給予貨幣補償的,行政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經裁決后,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且拒絕受領補償款的,拆遷人可以向公證機關辦理提存。
根據現行法的規定,拆遷糾紛引起的糾紛可能是民事糾紛,也有可能是行政糾紛。不管屬于哪種類型的糾紛,若是想要采取起訴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最好是在訴訟時效范圍內起訴。若是無法確定糾紛的時效是多久,可以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