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拿房時有糾紛怎么辦?|實時焦點
2023-01-30 18:30:31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拿房時有糾紛怎么辦?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拿房時有糾紛怎么辦?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關資料圖)
一、拆遷拿房時有糾紛怎么辦?
1、拆遷拿房時有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選擇協商的方式來處理該糾紛。
(1)行政裁決
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
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內拒絕搬遷,形成糾紛。
依法成立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此類糾紛應當依據《民法典》、《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如果拆遷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二、房屋拆遷糾紛屬于民事,還是屬于行政糾紛?
房屋拆遷糾紛可能屬于民事,也有可能屬于行政糾紛。
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情形: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的內容是條例第13條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拆遷糾紛可能屬于民事、或者是行政糾紛,糾紛的類型不同,導致糾紛法院的原因不同,可以采取的解決糾紛的方式也會存在差異。在拆遷糾紛發生后,對于糾紛當事人來說,首先需要做的不是去確定處理糾紛的方式,而是去確定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