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中怎樣處理房屋糾紛? 焦點訊息
2023-01-30 13:13:50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拆遷中怎樣處理房屋糾紛?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拆遷中怎樣處理房屋糾紛?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拆遷中怎樣處理房屋糾紛?
房屋拆遷補償糾紛的處理方式分為行政裁決、行政或司法強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三種。首先可以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在實踐中民事糾紛的類型是比較多的,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包括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婚姻糾紛等,而民事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訴訟,但是一般來說民事糾紛是不屬于犯罪行為的,與刑事案件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是不能夠進行混淆的。
(資料圖)
二、雙方如果出現拆遷補償款糾紛的一般會怎么處理?
拆遷款糾紛的處理,可以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如果在拆遷過程中雙方有一定的異議的,是需要優先采取協商的方式去解決房屋糾紛的,如果協商一致的需要簽署一份書面的和解協議書,避免雙方后續出現其他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如果依然沒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就只能通過起訴去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