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國有土地時房屋拆遷主體是誰
2023-01-28 17:31:2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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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國有土地時房屋拆遷主體是誰?
拆遷主體是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資料圖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征地拆遷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1、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同時,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
3、必須依法取得批準。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組織實施。
4、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征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專門規定。
5、征地實行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正因為房屋拆遷主體是房屋征收主管部門,所以,對房屋拆遷行為存在爭議的不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如果對房屋征地主管部門的一些行為存在爭議,被征收人可選擇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維權,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對拆遷糾紛負有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