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焦點!無拆遷協議屬于物權糾紛嗎
2023-01-26 14:08:1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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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無拆遷協議屬于物權糾紛嗎?
不屬于物權糾紛,屬于債權糾紛,物權糾紛和債權糾紛的區別是:
1、物權糾紛的基本內容是支配權,債權糾紛的基本內容是請求權;
2、物權是絕對權,所有人是義務主體,債權是相對權,債權人只能要求特定的人(相對人)履行義務;
3、物權糾紛不受時效的限制,債權的存續受約定期限的限制,同時受法定時效的限制。
二、征地必須簽訂拆遷協議嗎?
征地必須簽訂拆遷協議,在拆遷協議中需要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1、協議雙方的基本信息;
2、補償方式、金額及支付期限;
3、搬遷期限;
4、雙方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三、拆遷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拆遷補償糾紛怎么提起行政訴訟?
1、準備好行政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五、拆遷補償糾紛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六、拆遷補償糾紛起訴后可以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應當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且無法及時作出決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雖然無拆遷協議不屬于物權糾紛,但是不簽訂拆遷協議的這種行為也不合理,正常情況下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必須要有書面的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書中要寫清楚拆遷補償的方案,拆遷補償金支付的時間、方式等條款。拆遷協議屬于行政合同,由被拆遷人直接和征地主管部門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