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補償糾紛怎么解決?
2023-01-20 12:14:20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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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房屋補償糾紛怎么解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拆遷房屋補償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拆遷房屋補償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途經是什么?
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房地產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房屋面臨拆遷的時候,被拆遷人和拆遷單位學校,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等問題來進行協商,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就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如果關于協議問題產生糾紛的,也可以通過向當地的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裁決,然后對此不服,再提出訴訟。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房屋面臨著拆遷,還是土地也面臨著征收,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都是必須對此進行一定的補償的,但是在補償的過程當中很容易發生糾紛,這種情況之下就需要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或者是通過行政裁決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