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動遷同住人怎么認定-世界熱點
2023-01-18 18:13:37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征地動遷同住人怎么認定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征地動遷同住人怎么認定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征地動遷同住人怎么認定?
1、在本市有常住戶口;
2、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時在該房屋處已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3、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二、征地動遷同住人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五)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三、征地動遷補償原則有哪些?
1、按原面積妥善安置原則。
拆遷人拆除被拆遷人使用的房屋,原則上按原面積妥善安置的原則,既保證被拆遷人不因拆遷而減少住房、生產經營面積,降低居住水平,生產經營收入,又要保證拆遷人在拆遷活動中不承擔額外責任。但當事人可就拆遷房屋的安置地點、面積、搬遷期限、搬遷方式以及過渡期限等進行協商。
2、等價交換原則。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與被拆遷方應本著等價交換的原則,不管是采取產權調換方式,還是作價補償方式,在安置被拆遷人房屋時,一方面,拆遷方要保證被拆遷人不因拆遷而減少住房或用房面積;另一方面,被拆遷方則無權通過拆遷無理要求增加額外的住房面積,雙方均應本著等價交換的原則協商處理安置事宜。
3、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
拆遷方在拆除被拆遷方的房屋時,應先妥善安置被拆遷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補償安置協議未達成一致,拆遷方依法先執行拆遷時,也必須先對被拆遷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證被拆遷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無安身之處,從而確保被拆遷人的居住權。
實際上征地主管部門都會提前通知動遷同住人的認定標準,而且對同住人的安置補償政策也是地方政府規定的。如果符合法律條件,同住人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征地主管部門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像是戶口本、身份證等。承租人對安置補償有爭議的,也有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