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糾紛應該找什么部門處理 當前視點
2023-01-14 13:20:06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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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征地拆遷糾紛應該找什么部門處理?
可以找征地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向法院起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征地拆遷糾紛申請行政復議需準備哪些材料?
1、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申請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單位批準該組織成立的文件復印件、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3、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復印件一份(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4、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復議期限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三、征地拆遷糾紛的行政復議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1、提出申請的公民或者法人的信息;
2、行政復議的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簽名;
4、申請日期。
四、發生征地拆遷糾紛申請強拆的條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3、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
可見,征地拆遷糾紛既可以找征地主管部門處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房屋征收有非常繁瑣的流程,雖然整體程度上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監督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會依法成立征地主管部門,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有任何異議的都能先向征地主管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