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可以強拆嗎,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環球今日訊
2022-12-10 15:14:2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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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房屋可以強拆嗎
(資料圖片)
國家征收房屋時,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決定的期限內不搬遷,又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征收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
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國家對房屋進行拆遷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搬遷的,征收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