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和繼子女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2023-04-06 14:49:30 來源:法制法律網
很多人離婚或者喪偶以后結第二次婚,再婚與二婚沒有區別,只是叫法不同,二婚也是是合法結婚;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二婚后繼子有繼承權嗎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二婚后繼子有繼承權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因此,有扶養關系的繼子是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法定繼承權。
二、繼父母和繼子女間的法律關系
繼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后,與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繼子女,是指與離異或喪偶者結婚,對方與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見,繼父母與繼子女均是因婚姻關系而產生,但沒有自然血緣關系,故屬于姻親。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換言之,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法律關系,視同親生父母子女間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具有擬制血親性質的父母子女關系。
三、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從以上法律規定可知,形成事實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定。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女也相應地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于雙方根據自愿原則而形成的撫養關系發生的,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發生,并不影響繼子女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同時存在權利義務關系。
如果繼子女拒不承擔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繼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