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有哪些?領養孩子需要向領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件和材料?
2023-04-06 14:40:2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哪里有領養孩子
1.向領養登記機關提交領養申請書;2.向領養登記機關提交證件和材料:(1)領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2)由領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領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領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
辦理國內收養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如下:
1、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2、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3、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作監護人的,在該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者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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