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無法確定會造成哪些影響?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標準要如何定呢?
2023-04-06 10:29:3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無法確定的影響
(一)影響案件級別管轄
當事人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由于無標準可言,可隨意索求,實踐中索賠幾千、幾萬、幾十萬、上百萬都有,從而影響案件的級別管轄。
(二)影響裁判穩定及司法權威
由于沒有法定標準,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對同一類型案件的處理就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有的精神損害費一審法院判決酌定后,二審法院就可以找理由重新酌定。容易造成人情官司。
(三)精神損害費判賠時,訴訟費的負擔人民法院不好認定
精神損害賠償費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也無賠償標準,因此,法院實際支持的數字與受害人或其近親屬索賠的數字往往有較大的差距。這筆差距的訴訟費用該由誰來負擔?一般情況下,訴訟費用由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判由當事人一方負擔或由雙方當事人按比例分擔。
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標準如何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費的確定標準是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由于缺少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依據,各地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判出的數額相差懸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確定的標準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過錯方的過錯程度,過錯責任原則已經由《民法通則》第116條確定為侵權行為的一般歸責原則。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一種民事責任自然應遵循的這一原則。
(二)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包括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根據這些具體情節可以確定損害事實的大小,從而為確定具體數額提供依據。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這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費的主要數據。精神損害的后果可分為三種形態,其一,對單純精神損害的賠償;其二,對精神障礙的損害賠償;其三,對人身傷亡的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損害后果的輕重,可確定賠償責任大小,從而確定賠償數額。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根據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來確定對侵權人侵權行為的懲罰。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因為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功能是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只要能夠給侵權人以懲罰,就能夠起到安撫受害人的作用,如果受害人看到侵權人因為他的侵權行為而承擔責任對其經濟來說已是一種懲罰,常常會感到一種安慰而接受這樣的裁決。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經濟狀況較好的地區其賠償數額相應地要比經濟狀況較差的地區高些,這樣才能較公平地體現精神損害賠償的撫慰、懲罰和調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