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多久有效
2022-11-14 14:18:33 來源:找法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協議離婚多久有效
協議離婚最快在離婚申請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后再次申請離婚證時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顯失公平能否撤銷
協議離婚顯失公平一般不能撤銷。按照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婚姻關系與單純的市場交易不同,人民法院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對于一方當事人以財產分割協議顯失公平為由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只要簽訂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原則上不予支持。此時主張的一方應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一方利用他方生產,行為能力受限而監護人監護不力等情況下,迫使他方簽訂明顯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協議,才可認定為乘人之危。
三、辦理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什么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注意離婚協議的簽訂最好要包含下列內容:
1.關于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及共同債務的承擔。找法網提醒,對于債務問題,無論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在協議中都應該寫明如何承擔。
2.關于子女的撫養問題。一般情況下,雙方應該在協議中約定清楚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的具體事項。
3.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補償損害賠償及對另一方的經濟幫助問題。
4.離婚后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是很多離婚案件的難點。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所以,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應該約定清楚離婚后戶口的遷移問題。
5.列明屬于夫妻個人物品的清單,以免日后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