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撤銷后彩禮要全部歸還嗎?返還彩禮的原則有哪些呢?
2023-03-23 16:38:21 來源:法制法律網
婚姻撤銷是就不是夫妻,如果夫妻剛結婚婚姻就撤銷了,那彩禮需要歸還?退還彩禮要退多少?
婚姻撤銷后彩禮要歸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律對可撤銷婚姻彩禮是否要退還對方沒有作出規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退還彩禮要退多少?
彩禮可以說是我國歷史發展的一個產物,也是一個特殊的產物。那么,關于彩禮的返還我國的民法典,也是規定了一個基本的條件,那就是一方給另一方財禮以后。付出彩禮的一方導致無法正常生活的情況。這也是彩禮返還的一個基本原則。
一般彩禮是男女雙方還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時候所給予的。一般是以資金的形式給予。如果說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就同居在一起,那么這個返還彩禮的金額也是要按同居的時間長短來決定了。
一般如果雙方同居時間在十二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之內,那么雙方其中的一方如果要求返還彩禮,返還的金額遵循的原則是,不超過當時給與彩禮總金額的三成。如果沒有結婚登記的雙方,同居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但是又在十二個月以內的情況下,這個返還彩禮的金額,一般規定不能超過當時給予彩禮總金額的一半。如果未辦理結婚登記就同居在一起,但是在三個月以內的。那么這個返還彩禮的金額,要遵循的應該是不能超過彩禮總金額的七成。
返還彩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保護給付方的原則。
給付彩禮是一種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婚約解除后,受贈人應當將受贈物返還給贈與人,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占有贈與物,就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彩禮的性質既然是不當得利,就應當全額返還。
而且,在現實中,特別是農村地區,由于經濟收入不高,家庭財產不多,不少男青年為了談成對象,都借債給付彩禮,不惜代價滿足對方提出的條件,因此,應當著重保護給付方。另外,由于現在人的思想變化很大,對于訂婚與否并不太注意。
2、登記結婚與否的婚約財產有所區別。
在處理過程中,法律對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返還尺度相對從緊。而對于雙方已辦理結婚手續的情形,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返還尺度相對從松。因為男女雙方成為合法夫妻后,雖未同居,但夫妻間存在扶助義務,如對于一方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當予以幫助。
因此,這種情況下的彩禮返還,應當視情形處理,而不宜全額返還。另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已經共同生活,時間不長的,對于請求返還彩禮的,也應當予以適當返還。
3、盡量返還原物。
彩禮特定物的性質、樣式、規格、數量和價值雙方當事人能夠確定,例如摩托車、戒指、項鏈和手鏈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則應當返還原物,這樣可以減少矛盾;原物確不存在的,按市場價計算返還現金。
4、考慮民俗風情。
由于婚約關系受當地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的影響,具有身份性、倫理性和習俗性的特點,因而,應當考慮在法律空間范圍內尊重雙方當地習慣,考慮雙方當地的民俗風情。
對于為了訂立婚約,雙方來往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