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屬于專屬管轄嗎?常見的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
2022-09-02 16:01:48 來源:找法網
常見的房屋買賣糾紛有:因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而產生的糾紛;因房屋買賣合同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而產生的糾紛。如開發商不按期交房、房屋質量不合格、逾期辦理過戶登記等,購房者不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等。這一糾紛并不屬于專屬管轄。
一、常見的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 常見的房屋買賣糾紛有: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
2.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
3.要求返還定金引起的糾紛;
4.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糾紛;
6.因戶口遷移引起的糾紛。
二、房屋買賣糾紛屬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買賣糾紛不屬于專屬管轄。
找法網提示,中國民事訴訟的專屬管轄有: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港口作業中發生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登記發生的訴訟,由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繼承遺產的訴訟,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破產訴訟,由破產企業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國行政訴訟的專屬管轄: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流程 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到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
2.法院受理后會在七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應當立案;
3.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4.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