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健康保險理賠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團體健康保險如何確保理賠成功呢?
2023-03-28 15:51:29 來源:法制法律網
團體健康保險如何順利理賠,團體健康保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1、非本人就診的費用無法得到理賠,因此不要讓他人代診。所以被保險人應仔細檢查申報理賠的發票上的姓名是否與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會遭到拒賠。導致這樣的原因可能有:有些醫院開具發票時可能將病人的姓名打錯,或者本人姓名與投保時已不一致,因此被保險人必須在這些環節盡量細心,如有改名,須提供有關機構的更名證明或者戶口本等,最好能及時通過自己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告知保險公司做更新。
2、要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購團體健康險中指定的醫院,必須要前往這些醫院就診,如果在指定范圍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賠。
3、在無特別約定的前提下,在醫院藥房以外的機構購藥的費用將不會獲得補償(如自行到社保定點藥店購藥的費用)。如果確實因為醫院藥房無該種藥品,而需到外面購買,需由醫院門診辦公室等部門加蓋外配章。
4、無病癥單純開藥:有的被保險人看病時讓醫生開一些與病情不相關的藥品,以備病時用或保健。這樣開出的藥品以及相關費用將不會獲得賠償。
5、提供的材料中要有與發票一致的病史,僅提供發票、無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會影響理賠。
6、無病癥檢查視同例行的常規體檢,保險公司是不會予以報銷理賠的。因此只有當被保險人有癥狀時進行的醫學檢查,符合報銷范圍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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