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輔助人?勞動合同是多久?
2022-10-24 11:37:07 來源:法律解答網
合同輔助人:
1、保險代理人即保險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險代理合同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報酬、并在規定范圍內,以保險人名義獨立經營保險業務的人。保險代理是一種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現在:
(1)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在法律上視為一人;
(2)保險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為保險人所知的;
(3)保險代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但須經國家主管機關核準具有代理人資格。
保險經紀人
2、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務,收取勞務報酬的人。
保險公估人
3、保險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險當事人委托,專門從事保險標的之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單位。
勞動合同是多久:
一、保險公司勞動合同是幾年
保險公司勞動合同是幾年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由雙方根據實踐情況確定。在實踐中通常會簽訂一年三年五年的勞務合同,只要在用人單位或者接受勞務方和勞動者或者提供勞務方自愿達成的,簽訂勞務合同的年限是多少都合法。
二、勞動合同期限的分類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三、簽了勞動合同算正式工嗎
簽了勞動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工。若合同內部有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過了才是正式員工,若無約定試用期,則簽訂勞動合同后即是正式員工。找法網提醒,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