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后媽有權利分嗎?
2023-02-22 12:30:48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房后媽有權利分嗎?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房后媽有權利分嗎?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拆遷房后媽有權利分嗎?
1、拆遷房后媽不一定有權利分,是否有權利分,與拆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關。
【資料圖】
若是拆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那么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于夫或妻各一方。
2、拆遷安置房需要按照拆遷協議的相關條款分割。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3、達成拆遷協議后,一方不履行協議引起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或者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二、拆遷安置房可以給子女嗎?
1、拆遷安置房可以給子女
被拆遷人取得安置房完整產權后,可以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
2、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1)不動產權屬證書;
(2)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3)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協議;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6)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7)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獲得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是拆遷補償款,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的房屋屬于父親一個人的財產,那么獲得的安置方也同樣屬于父親個人的財產,此種情形即使父親與繼母離婚,通常情形下,繼母也是沒有資格去分割安置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