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遷怎么分配補償金才是合理的?
2023-02-19 15:16:39 來源:互聯網
隨著社會越來越發(fā)達,大家都選擇在網絡上汲取相關知識內容,比如房子拆遷怎么分配補償金才是合理的?,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問題,小編也是翻閱整理了相應內容,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房子拆遷怎么分配補償金才是合理的?
1、房子拆遷按照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分配補償金。
(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yè)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兩種,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置換。
如果沒有住房擔憂且不愿花幾年時間等待安置房建設的人,一般會選擇貨幣補償。其原因:
(1)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xù)問題;
(2)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如果缺少住房,可以選擇房屋安置,而且可以保值。但是建設周期長。各有利弊,主要看個人選擇。
二、拆遷補償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嗎?
1、拆遷補償一人并不一定只能享受一次。
拆遷補償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權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的補償,所以只要被拆遷方的房屋在拆遷范圍之內,且對房屋具有所有權,均可以得到補償。
2、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的常見人群:
(1)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經沒有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說居住還沒到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他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后,一般是沒有權利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無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了滿五年的,就有權分割。
(4)在被拆遷公有住房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還沒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戶籍被遷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處也沒有福利性房屋的。
只要個人居住的房屋、單位使用的房屋,屬于合法建筑,那么房屋被拆遷之前,房屋的所有者就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以及分配方式等的相關事項,都是需要協商確定的,在協商的時候,最好不要違反相關法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