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應該怎么樣計算嗎?
2023-02-15 14:57:31 來源:法律專家網
年假怎么樣計算
一、年假怎么算——[工作時間計算]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時間將累計按照新規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例如:李某先后在三家公司工作了5個月、4個月、6個月,其累計工作時間為15個月,按照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標準,本年度應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張某在三家公司先后工作時間為9年、3年和6個月,按照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標準,就可休假10天。
二、年假怎么算——[跳槽人員休假]以當年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計算跳槽人員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新辦法也有規定:新進用人單位職工的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例如:李某如果其進入最后一家公司的時間是今年5月1日,李某在本年度該單位剩余日歷天數就為245天,李某應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就應計算為(245÷365天)×5 ≈3.356 。李某享受帶薪年休假天數為3天,其中小數點后部分不足1整天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三、年假怎么算——[應休未休工資]日工資收入300%支付按照新規定,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除不能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外,跨1個年度安排帶薪年休假的,要征得職工本人同意。不安排帶薪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應休未休天數按日工資收入300%支付。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帶薪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