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怎么才能生效?交通意外險理賠標準是多少?
2022-10-24 15:39:21 來源:法律解答網
合同的生效:
1.保險合同生效的含義
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合同生效"與"保險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險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就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協議;保險合同生效,指合同條款對當事人雙方已發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當事人雙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關系有兩種:一是合同一經成立即生效,雙方便開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險合同生效的附條件成立或附期限到達后才生效。
我國采取的是"零時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時,或附條件成立或附期限到達后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2.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而,保險合同若要有效訂立,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締約能力,并在保險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意思表示真實。
交通意外險理賠標準:
1.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5.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6.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7.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