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啟動復核程序有哪些限制條件?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帶什么材料?
2023-04-10 14:01:5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幾次的復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能有一次復核。
根據規(guī)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可見,啟動復核程序,有五個限制性條件:
1.時間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超期不會處理;
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
3.遞交部門,做出事故認定交管部門的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
4.內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5.次數限制,只能復核一次,不能復核一次后認為不公正而再次申請復核。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不簽字有沒有對本人有影響
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不簽字對本人沒有影響。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三、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帶什么材料
1.事故當事人的身份證明、駕駛證、原始保險單、身份證復印件等;
2.如需對肇事車輛進行檢驗的,還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3.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的圖紙及其詢問雙方當事人、證人的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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