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和從合同是如何區分的?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是什么?
2023-04-11 16:31:4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什么是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對于保證合同而言,設立主債務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二、什么是從合同?
從合同是指不能獨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于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例如,保證合同相對于主債務合同而言為從合同。
三、如何區分主合同和從合同?
區分主合同和從合同的主要意義在于,主合同和從合同之間存在著特殊的聯系,即從合同具有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效;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例如,甲與乙訂立借款合同,丙為擔保乙償還借款而與甲簽訂保證合同,則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主合同,甲丙之間的保證合同為從合同。
四、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
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下一篇:
最后一頁
最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