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_每日熱議
2023-07-05 09:55:21 來源:巴中在線
一、
如何確定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
確定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如下:
1.支付違約金,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因違約行為而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應該如何確定
法律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類房屋的買賣合同糾紛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簽訂商品房預約合同后,未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因此而發生糾紛的,就不適用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銷售合同屬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處已將其作為獨立的第四級案由,就不應適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糾紛的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