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致人死亡主要賠償哪些費用?非法行醫行政處罰規定是什么?
2023-04-26 16:30:2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非法行醫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非法行醫致人死亡主要賠償以下這些費用,至于賠償多少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死亡補償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
(4)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費用;
辦理喪葬事宜住處的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其他合理費用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非法行醫行政處罰規定如下
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2、《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七條規定,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1)、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
(2)、擅自執業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3)、擅自執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4)、給患者造成傷害。
(5)、使用假藥、劣藥蒙騙患者。
(6)、以行醫為名騙取患者錢物。
(7)、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非法行醫的具體處罰標準
1、由于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具體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非法行醫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4、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5、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