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堅持不同意離婚就不會判決離婚嗎?夫妻離婚前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3-05-04 14:29:2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夫妻離婚前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一旦出現婚姻麻煩,并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盡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這些咨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咨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并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于當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早作準備,以防萬一。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總是在這方面根本從未留心。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復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三)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予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四)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于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盡早著手準備。
(五)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系。這樣可以避免夫妻雙方耗時耗財,又能避免雙方互相攻擊和傷害,避免了離婚以后雙方關系僵化,為維護社會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托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搜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二、訴訟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財產轉移誤區
有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前或在離婚訴訟中,常常轉移或隱匿共同財產,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變更房屋登記等,以為轉移了便萬事大吉,實際上往往會留下相關證據,還可能導致因惡意轉移而少分財產。因此轉移財產必須慎重,手段應當”高明”。
(二)青春損失賠償誤區
有的女性婚姻當事人認為,在離婚時男方應當給予一定的青春損失賠償。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損害賠償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法院才能判決過錯方給予賠償。
(三)我不同意就別想離
有的當事人誤認為只要自己堅持不同意離婚就不會判決離婚。事實上,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感情已經破裂,即使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