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感情破裂的方式有哪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是什么?
2023-05-04 14:05:58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怎么舉證感情破裂
1、根據法律規定,舉證感情破裂的方式是,需要舉證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4)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怎么辦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
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向法院提交可以證明應該離婚的事實證據,由法院依據法律和事實證據作出判決。 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以下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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