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證明家暴的證據如何獲取?具體證明物質損害賠償的證據有哪些?
2023-05-04 13:57:0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離婚時如何證明家暴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6、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8、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9、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二、離婚時證明家暴的證據有哪些
實踐中當事人在因家暴提起離婚時,在追索過程中,也同事提供了證明家暴的證據,具體來說有一下幾個方面:
1、我國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這里的賠償需要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完畢后,再向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人以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不可能精確計算精神損害,在實踐中,一般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有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具體證明物質損害賠償的證據:
(1)證明醫療費用的證據主要有: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單、醫療費收據、病歷(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書。
(2)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工作單位的誤工證明、誤工人員的工資單、醫院出據的休假證明、誤工人員的工資如果超過稅務部門規定的納稅起點,還應提供完稅證明。
(3)護理費的證據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診斷證明;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或者護理人員收入減少的證明;向護理人員支付工資的證明;如果是家屬護理的,按照家屬的誤工費提供證據。
(4)交通費的證據就是交通票據。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證據主要是住院費收據。
(6)營養費的證據主要是醫療機構開出的診斷證明,應在診斷證明中注明加強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