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婚姻是如何定義的?買賣婚姻的特點有哪些?
2023-05-04 16:26:1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什么是買賣婚姻?
買賣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以索取物財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換親、轉親、童養媳等都是包辦買賣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現。
買賣婚姻的特點是什么?
1)最大特點是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2)違反當事人的意愿;(3)形式多樣,常見的有高價彩禮、拐賣婦女;(4)是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1條規定,買賣婚姻屬于可撤銷的婚姻
買賣婚姻違法嗎?
(1)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1條之規定,買賣婚姻屬于可撤銷的婚姻。買賣婚姻的當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條之規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該婚姻。
(2)對因買賣婚姻獲得的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屬于包辦、強迫、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原則上依法收繳國庫。
(3)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2條規定,可撤銷婚姻,自始無效。買賣婚姻被宣告無效后,男女屬同居關系。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總是的解釋(一)》第15條解釋,被撤銷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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