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離職證明怎么開?失業證明辦理條件是什么?
2023-07-03 10:54:34 來源:法制網
一、
失業金離職證明怎么開
失業金離職證明的開具方式如下:
離職證明需要寫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身份信息以及離職的時間,同時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蓋章。至于其他的都不是重要的內容,可寫可不寫。用人單位不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
其次申請通過的,于次月15日后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通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找法網提醒您,通過后,可以在次月15日后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
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就業創業證》、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等。
二、
失業證明辦理條件
辦理失業證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戶口;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未就業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
3.無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的經濟收入;
4.有就業要求并且正在積極尋找工作的。
三、
辦理失業登記需要的材料
1.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憑學校出具的畢業文憑;
2.初、高中畢業生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就業預備制合格證書;
3.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的憑釋放或解教證明;
4.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憑退工通知單和《勞動手冊》;
5.辦理失業登記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一寸證件照兩張(有《勞動手冊》者無須攜帶證件照,18至24周歲的男青年還須提供其兵役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服務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大、中專、技校畢(肄)業生,初次辦理《勞動手冊》,可以由學校到所在地的區或縣職業介紹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