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焦點:變更監護人要走哪些程序?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嗎?
2023-07-04 11:01:4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變更監護人的程序
(一)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二)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后,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三)孩子監護權變更申請只能通過法院進行。現實生活中,孩子監護權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而相關法律并沒有是否明確的規定。所以,如果在離婚后想變更孩子監護權,除了現有監護人存在客觀無法履行監護義務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現有監護人對孩子成長不利證據的工作,這是獲得孩子監護權變更訴訟的關鍵。
二、
應該是戶主還是父母做監護人
孩子的監護人應該是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三、
監護人變更申請書怎么寫
監護變更申請書需要寫明雙方的姓名和個人的信息,寫明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事由。對于變更后監護人的選擇,可以由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