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動態:公司股東會必須具備哪些法律職責?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什么?
2023-06-21 10:17:17 來源:法制網
一、
公司股東會必須具備哪些法律職責
股東會具備下列職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
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
找法網提醒您,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如下:
1.組成不同,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務。也就是說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
2.職責不同,股東大會的主要職責是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并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選舉的董事組成,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的常設機構。
3.性質不同,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性質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機構。股東大會并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三、
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情形有什么
1.剝奪股東獲取紅利權的股東會決議無效;
2.扣減股東股份的股東會決議無效;
3.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