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起訴的條件是什么?如果起訴后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怎么辦?
2023-06-21 10:15:40 來源:熱游游戲
一、
檢察院多長時間決定是否起訴了
檢察院一個月時間決定是否起訴了。
1.檢察院對于移交來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做出起訴或者不起訴決定;
2.對于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二、
檢察院在起訴后能撤訴嗎
可以撤訴,如果起訴后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不能補充起訴,有可能撤回起訴,決定證據不足不起訴。被害人不能決定是否撤訴。
法律規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訴:
1.不存在犯罪事實的;
2.犯罪事實并非被告人所為的;
3.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4.證據不足或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5.被告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的;
6.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7.其他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三、
檢察院起訴的條件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條件為:
1.必須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2.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3.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4.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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