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的勞動爭議有哪些?哪些情況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回避?
2023-04-14 11:25:05 來源:法制法律網
哪些勞動爭議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委員會依法調解企業與職工之間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調解的其他勞動爭議。
以下情況,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回避:
(一)是勞動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二)與勞動爭議有利害關系的;(三)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調解的。調解委員會對回避申請應及時作出決定,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調解委員會的回避由調解委員會主任決定;調解委員會主任的回避,由調解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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