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需要的資料有什么?出院多久可以做工傷認定?
2023-04-17 10:35:4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工傷出院需要拿哪些材料
工傷出院需要的資料如下:
1.住院病歷資料;
2.醫院出具病情診斷證明;
3.根據傷情確定是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員工工傷是否出院是由醫院決定的,如果單位辦理的住院手續,需要單位攜帶繳費證明到醫院辦理出院手續。
二、出院多久可以做工傷認定
出院三十天內可以做工傷認定,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用人單位沒有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可以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