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的方式是什么?工傷私了之后勞動者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3-04-17 10:21:38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工傷認定后私了好還是仲裁好
工傷認定后私了還是仲裁好需要根據勞動者自身能力條件而定,但即使工傷私了之后勞動者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工傷認定的方式如下:
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個月內,所在單位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需提交的材料有: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據,首診病歷、就診的相關病歷資料。申報職業病的需提交職業病診斷書。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駕駛機動車的需提交駕駛執照復印件)。
二、工傷認定的時間
1.申請工傷認定、傷殘鑒定時間都是60日內。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三、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