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立即解除合同怎么賠償?怎么與單位解除合同? 全球快資訊
2023-07-03 09:24:23 來源:熱游游戲
一、
單位立即解除合同怎么賠償
單位立即解除合同如下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
怎么與單位解除合同
找法網提醒您,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1.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時,可以單方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與對方協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三、
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在有下列情況時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不符合其試用期的錄取條件;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者因其欺詐行為導致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