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夫妻財產協議是有效的?夫妻財產協議約定書需要公證嗎?
2023-04-20 16:43:2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當作遺囑嗎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可以當遺囑。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其所指向的法律關系,是立遺囑人的一種單方行為,而非夫妻財產約定的一種雙方合意意思表示的法律關系。因此,二者的法律關系不同。
二、哪些夫妻財產協議是有效的
夫妻財產協議要有效,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身份條件、內容條件、形式條件以及其他條件等。
1.身份條件
所謂身份條件,指的是約定歸屬雙方必須具備特定的身份,在這里指的是按照婚姻法的法定條件締結而產生的合法夫妻。
2.形式條件
所謂形式條件,是指雙方的約定要采用書面形式而不能是口頭形式。
3.內容條件
所謂內容條件,是指夫妻約定的財產,其內容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也包括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當然也包括協議離婚簡的財產。這些財產統統都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約定。
4.其他條件
其他條件包括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約定必須是雙方自愿而非脅迫,約定并不違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三、夫妻財產協議約定書需要公證嗎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
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下一篇:
最后一頁
最新咨詢